第1054章-《大宁异姓王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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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道程序,叫做销差。

    所谓“销差”,就是指差役在官府规定的期限内,把相关的人证、物证调齐,把这个差事注销掉。

    “发差”和“销差”这两个程序,是差役们上下其手,吃完被告吃原告的“大好时机”,也是他们的主要灰色收入来源,为了多捞些银子,他们自然不会在短时间内就把这个差事搞定,而是故意拖延下去,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使利益最大化!

    第五道程序,才是过堂,也就是把案件的相关人等叫到大堂上审讯,由官员进行判决。

    一般情况下来说,从递状子到过堂,这五个流程走下来,少则一个月,多则几个月,有一些特殊的案子,拖上一两年不过堂,都是有可能的!

    然而,这一次却出现了奇迹!

    苏州知府徐寿春收下状子之后,当即就让捕快带着传票前往斧头帮总舵,带嫌犯到大堂来过审!

    之所以能够如此迅速,主要原因有三点!

    第一,孙伯被斧头帮的人当街打死,这属于恶性刑事案件,可以不受放告的限制!

    第二,徐寿春本身是一个清正廉明,且嫉恶如仇的人,看了状子之后,大为震怒!

    第三,这个状子是杨鼎元写的,而杨鼎元名声在外,他亲自递的状子,哪怕是徐寿春,也会给几分面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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