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4章-《大宁异姓王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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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4章

    按照官府的规矩,打官司是需要很多程序的。

    第一道程序,就是放告。

    所谓“放告”,就是官府规定了每个月收状纸的时间,比如每月逢五或者逢十才收状纸,而不是每一天都收,要不然,官员们每天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光等着收状纸,打官司就行了。

    当然,也有例外,一些恶性的刑事案件,比如杀人放火,则不受放告的限制,可以随时告状。

    第二道程序,叫做挂号。

    所谓“挂号”,是指官府收下了百姓的状纸。这一点需要明确的是,官府并不是什么人的状纸都收,比如兄弟分家产,夫妻闹离婚,邻里间矛盾,这一类案子,官府基本上是不收的,大都交由族长或者里正来处理。

    一来,这些案子大都存在扯皮的现象,官府没有那么多精力处理这些案子,二来,官府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来打压老百姓告状,因为一个地方的案子多了,就说明这个地方的民风较差,作为牧守一方的主官,自然是难逃其咎的!

    只有官府收下了状子,那就算是成功挂上了号。

    接下来,是第三道程序:发差。

    所谓“发差”,是指官府派差役去拘传原告、被告、相关人等,以及搜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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