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云遮月-《夜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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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晓青是那种世俗意义上的聪明人。

    当然,也是个绝对的大美人。

    晚饭约下,她不到十分钟就把饭店定下了,而且就选在小岛唱片附近,徐正华只需要步行过去,一站地都不到。

    订的还是一家鲁菜馆。

    得知这边在录音棚,她还让管玉兰带话,不用着急过去,多晚她都等。

    等徐正华跟管玉兰一起步行赶到的时候,她那份热情,简直能从一举一动中溢出来,殷勤而周到,叫人如坐春风。

    但其实,徐正华不是刚认识她,之前就见过两次的。

    大家又是共用一个经纪人,尽管管玉兰并不会多嘴多舌的,在徐正华跟前嚼别人舌头,但是对徐正华这种聪明人来说,言谈之中带出来的细节,已经足够让他管窥一斑了——她绝不是什么和善待人的人。

    原主记忆中的她,冷淡傲气,有些刻薄。

    徐正华分析中的她,喜欢摆谱,爱瞧不起人,但头脑清明,行事果决,极有眼色,擅长见风使舵,捧高踩低。

    说白了,骨头软。

    媚上而傲下。

    别误会,这不是什么贬义词。

    这种人其实胆小,眼光一般也都不太长远,下不了狠心,也做不了狠事。

    简单来说就是,哪怕在你最落魄的时候,她顶多也只敢恶心你一下,可一旦当你春风得意,这种人却会成为你最忠诚的走狗。

    小奸小恶不害人的聪明人。

    相比起安小菁那种文艺范儿的心机,和杜雪岚那种简单纯粹的傻子,徐正华更喜欢跟靳晓青这种人打交道。

    她更好调理,不拧巴。

    “正华,尝尝这个!”

    三个人,要了一个大包间,但菜倒是没多叫,八个菜两个汤,外加一瓶她自带的红酒,看去显得丰盛而又不奢侈,席间靳晓青更是频频劝菜兼举杯,殷勤细致而又不惹人厌,“我平常就喜欢吃你们鲁菜,但又总觉得吃的不正宗,正好,你给品品,看这家正宗不正宗。”

    其实,她也只比徐正华大了一岁而已。

    据管玉兰说,东方之星的管理层那里,上上下下,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

    当然,等她真的红了,那些人的看法会不会改变,就是另外一码事了——以徐正华的观人术而言,大概是会一百八十度大变化的。

    但是无所谓了,自己只是要还一个人情。

    尽管这个人情其实是原主欠下的。

    “正华,给我写首歌呗?”

    眼看徐正华下筷子的速度越来越慢,转而经常把酒杯端在手里,她终于忍不住说出了这句话。

    徐正华笑笑,放下酒杯,“当然可以呀,你希望大概是哪个方向的?”

    本以为她会说,“像《短发》那样的”,结果出乎意料,她比这个还直接,给的回答直接是,“能红的!”

    徐正华哑然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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