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特别,郑文作为主持人,日后工作少不了要邀请嘉宾什么的,在一家公司,很多时候会方便许多。 恒星很清楚自己的优势,所以口头承若,接下来的拍摄,可以请几位艺人过去帮他撑撑场面。 等价交换,要求相对也高一些。 首先是合同,至少签五年,头三年64分成,后两年五五分成。 罗象补充了一点。 作为新人,已经算不错的,大多数刚进公司,都只有28或者37,并且还要自己负担交通,化妆师,助理等费用。 相当于,前期公司用资源带着你走,后边你成长了,和公司一块赚钱。 谈不上绝对的公平,互相利用。 再来就是墨风,虽然不在第一梯队,不过实力还是很不错。 老板叫石墨,著名演员,也是影帝,出演的作品每部票房都很高,拿下了不少奖项,在娱乐圈地位很高。 公司大概在五年前创立。 主要的原因,是被之前的经纪人坑了一把,携款潜逃了,原公司有点推卸责任的意思,一气之下,直接离开。 找了两个圈内的好友,同样是明星,合伙开了个公司。 原本想着就是自己玩玩。 四十多岁,已经娶妻生子,又不差钱,轻松点挺好。 结果呢,这种氛围吸引了其他一些明星,慢慢地,从工作室性质转化成了公司。 从整体而言,墨风比较符合郑文理想的工作状态。 没人逼你干活,不会强迫一个月必须跑多少个行程,时不时还会举行些内部活动,很是轻松。 但是! 却不适合新人生存发展。 毕竟,个人的人脉与公司集团无法相提并论,墨风里的艺人,都是已经成名许久,工作会找上门,不用费多大力气。 新人要是加入,有可能就泯灭其中。 不过合同倒是很优渥。 两年一签,进来就是三七,公司只占三成,郑文如果愿意加入,墨风的十几位艺人,全部都可以给他当嘉宾。 这就是家庭式公司的好处,互相之间感情比较好,不在意那么点通告费,相处起来比较轻松。 而且,目前为止,墨风并没有主持人方面的艺人,他来了,独一份,享受所有相关资源。 “你呢,可以从中选...”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