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贼子尔敢!-《不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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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他是陆洵,那个众人皆知的美男子榆木疙瘩陆洵,但今日之他,又岂是昨日之他?

    但此时此刻,陆洵却笑嘻嘻地反过来一把抓住了郭芬郭大官人的手,脚上像生了根一般,没有被他扯动,笑道:“非是不愿留下与大官人共享歌舞,实在是酒后乏力,要归家呼呼大睡去也!”

    然而郭芬居然愣是不撒手。

    “哈哈,陆君真快意人也!要睡又有何难,何须远路回府?寒舍正有香榻,留之以待陆君也!另有新购胡姬二人,年可妙龄,岂不能伴眠摇扇?陆君勿去!既醉于寒家,当憩于寒家才是!某愿为陆君扫榻,今日在场诸君,想必亦愿在此稍待,恭候陆君醒来,众意如此,陆君其可拂乎?”

    卧槽这说的我无言以对!

    不过,慢着……胡姬?可以抱着睡吗?还可以做点别的吗?

    这个世界的所谓胡姬,指的是西域很多小国,乃至更西方一些小国的女子,以貌美肤白、摇曳多姿、雅擅歌舞而著称,是很多权贵奢富之家必备的。

    陆洵也就是心动了那么一小下,随后便哈哈一笑,白人美女咱又不是没见过,“大官人盛情,在下心领了,只是……”

    却在此时,忽然有郭家的仆人进了花厅,那郭芳眼尖,一眼看见,当即马上开口,大声问:“何事?”却是正好打断了陆洵的话。

    一旦陆洵把坚持要告辞的话说出口,就连郭氏兄弟也实在是不好强留了。

    但此时若能把陆洵留下,却又实在是有天大好处。

    一位十七岁就能当堂写出一首四星之诗的大才子,无论怎么去交好,都是并不为过的——至少先把这首《小池》的「初读」,买两个位子下来再说!

    一首四星之诗,它的「初读」与闻,便是一「大功」有余!

    修行之途如此艰难,即便天赋过人之辈,要积一「大功」,亦须旬月苦修,在常人而言,更可能要耗去一两年、乃至两三年的时间,都未必可得!

    这不只是千金难买,更是有价无市!

    而一首四星之诗一旦出世,众口相传,要传遍邺城,甚至不需一日,传遍魏郡不过一两日之间,半月之间,便足以传遍天下。

    此时若是放这陆洵走了,听到消息的诸多权贵、奢富之家,是马上就会扑上去的,其中豪富不逊郭氏者,不乏其人。

    到那个时候,再想拿到一席「初读」的与闻,可就难了!

    谁知道竟是那么巧,这时候竟有仆役进门,郭芳的话一出口,郭芬郭大官人瞬间就领会了自家二弟的意思,手上捉着陆洵的手不肯松开,人却是马上也转头看过去,心中盼着这仆役真的有点事情禀告,好歹岔开一二,哪怕给个机会,能让他把这陆洵带到一间偏室之内,过些私密言语,都是极好的。

    “有事就说!”

    他也大声喝问。

    那仆役倒是被吓了一跳,没想到自己进门,竟然引起了两位主人如此的注视。

    当下他唬了一跳,迟疑片刻,才战战兢兢地开口道:“回禀主人,门外有一童子,说是有急事,务必要见到他的大兄,还说他大兄正在此处赴宴。仆见他神色焦急,这才来回禀,不想竟是惊扰了主人宴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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