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教写作还是先慢跑吧-《同住人是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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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写书的节奏能和梦一样节奏鲜明,情感强烈就好了,一定能成为十分畅销的作品,不论是几千字篇幅的短篇还是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小说,如果都像梦一样,至少意味着其中绝对没有毫无必要存在的剧情。

    梦,从来都是紧凑的,绝对不会出现无用的情节。

    一觉睡到中午,饥肠辘辘却缺乏食欲,下楼觅食,看到桌上有煮好的黑豆莲子山药粥,粥香且暖,林然吃了一碗,心下觉得欠了于夏什么,一种类似于没有付饭钱的尴尬。

    磕磕碰碰写了两千多字,转眼已经到了傍晚五点。

    从衣柜里取出手机,微信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群,方小明组织的新群,群里只有三个人,前一晚在罗森讨论写作的事情看来真的发生过,绝对不是一场关于写作的梦。

    方小明不仅拉了群还私信林然表示自己喜欢晴朗,请林巨高抬贵手,成全了他。

    林然敬方小明的勇气,可是晴朗却无心学习网文,分明是一种执念,因为曾经被编辑折磨,一份稿子改了十几遍,最后一遍时已经心力交瘁,只是为了一丝只有自己能看到的希望,她修改了一遍又一遍,几乎已经将一个故事改的面目全非,再也没有了最初的模样。

    不论是剧情还是文笔,在漫长的一年时间里,都可能发生改变,林然问自己是否能做到一年内反复修改一份稿子多达十几遍,不论问自己多少次,答案都是否定的,他应该做不到,有谁能做到呢?

    究竟什么样的稿子会被要求修改十几次,最后的结果还是拒稿。

    分明是一次次按照编辑的意思在修改,几乎为了讨好而讨好,为了按照编辑认为正确的方向在修改,为什么最后还是拒稿?

    没错,晴朗说起过拒稿的理由,说编辑最后的邮件中说了一些建议,而这份建议事实上是把稿子重新改回到最初修改后的样子,晴朗也是因为这封邮件而对写作有了奇奇怪怪的态度,想要找一个作家亲手教授自己写作,想要和作家聊天,在半夜拦住一个陌生人只为了让他看看自己的小说。

    想到那压死一个未发芽的小作者的最后一根稻草,林然对晴朗的行为也有了几分理解和心疼。

    编辑似乎真的是跟她开了个玩笑,而这姑娘还当真以为自己的努力是无可厚非的。

    于是,也是在那样的情况下答应了教她写作的事情吧,可是要怎么教呢?完全没有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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