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 温柔的米恩-《我在异界活了三十年》

    不过,德克士今天的运气似乎相当不错,在米恩正准备开口继续说的时候,她的手机突然就响了。随后,这位姑娘本不想接,在掏出手机的时候还是一副不耐烦的表亲,直到她可能是看到了手机上显示的那个号码。

    “母亲大人。”

    这还是德克士第一次听到米恩这么轻柔的声音,这和她平时的人设一点也不符。还有她在接电话听到电话内的声音之后,脸上浮现出的那种表情,啧啧啧……看来她在她老娘的心目中估计还是一个乖乖女,说话都不带大声的。

    如果你要问德克士对于这种形态的米恩评价是什么的话,说真的他也不知道。虽然他见过不少像米恩这样的姑娘了,父母面前的乖乖女,实际上的……德克士记得他曾经认识的一个姑娘,很漂亮的姑娘,她的爹妈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其实是相当受欢迎,甚至男朋友都已经换了好几波了。而她的父母却还经常会为自己女儿没有男孩子喜欢而感到忧虑,觉得自家女儿这么大了都找不到男朋友,就特别担心,同时还整天想办法给自己的女儿创造机会。

    也不知道米恩在她老娘的眼里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但德克士想来想去,综合他以前在梦里所见到的来看,估计是一个非常乖巧、伶俐而且令人心疼的姑娘。额,确实是令人心疼,没有错。因为这妮子小时候特别善于在大人的面前装可怜,而且效果还特别好。如果不是德克士知道这王八羔子是个什么德行的话估计也上套了。这女人实在是狡猾,大大的狡猾。

    “哦,好的,好的好的。我马上过去。”

    “嗯,我也爱你,母亲。再见。”

    挂掉手机之后,米恩深深地看了德克士一眼。她的眼神中蕴含了很多道信息,但是德克士才懒得去一道一道的解读,无非就是“你个王八蛋给老子记住xxxxx”之类的,这女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他德克士清楚得很,纯粹的坏东西。

    “抱歉,两位,我还有事,就先行一步了。”米恩朝着两位姑娘说道,同时也不忘狠狠地瞪德克士一眼,不过德克士只是瘫坐在沙发上,怀里搂着俩姑娘,仰起头鼻孔对着她出了口器。愚蠢的女人。

    当天晚上,德克士早早地就把手机给关机了,他又了解到了一个新的人种,以及一个新的国家,还有一片新的大陆。特别是安特尼人这一人种,她们的种族特点、风土人情,社会结构……

    说实话,还是有点失望,因为毕竟还是人类的一种,而且是和普通人类形态上特别靠近的那种。还是差点感觉。

    人类里也有那种,那种……就是那种看起来比较异化的人类,主要体现在外形上,如果光看外形的话你是很难会把他们也归入到人类的范畴当中的,不过他们确实是人类。可能比某些非人类种族长得还不像人类一些,但他们确实是人类。

    其中德克士最熟悉的一个种族就是卡布罗人,这是一种但看外观和人类差别很大的人类亚种,他们拥有着相当之高的颜值,虽然和人类长得很不一样,但漂亮就是漂亮,这一点没得说,这个种族的人类颜值确实是高。

    第二天早晨,德克士在一家传统的巴克帝国餐厅里吃起了早饭,他像往常一样习惯性地拿出手机翻看着。并同样一如往常的清理着手机中昨天晚上关机期间各个联系人给他发过来的消息。德克士的人缘总是很好,每天晚上总会有各种各样不同的姑娘给他发来消息,一般是邀请他第二天去约会。不过这些姑娘里的大部分都被他设置在了“不关心”名单里,接收她们发来的消息但是不提醒。真正能让德克士将他们发过来的信息一条一条慢慢看的联系人一共也就十几二十个罢了,可能有三十个?他不记得了。不过这些联系人到并不会每天都给他发消息,因为其中的大部分平日里随时随地就能见到,比如德莉。

    德莉这个女人又在骚扰他了,自从她看到了美少年时期的德克士之后。她就整天在给德克士推销着各种各样的产品,多为返老还童类型的,什么“让你逆生长,重回十六岁”这样的东西,这女人,脑子病得不轻。

    说真的十几岁的少年,就算不按照这边的标准按照地球的标准那也同样是属于未成年范畴啊?这王八蛋,是想知法犯法?当然,如果是德克士的话,那就属于是合法少年,不犯法了。不过,虽然德克士也知道如果他变回到少年期的那副长相的话,那么他受姑娘们欢迎的程度肯定还要再上一个档次,但他德克士可不想这样。

    除了德莉发来的骚扰信息,还有就是话痨阿诺菲尔发过来的战绩图,这话痨整天给他发的信息里除了战绩图也没别的了。哦对。还有各种各样的其他乱七八糟的消息新闻,这家伙有点八卦。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精灵都像他这样。

    其实德克士一直都挺想去精灵或者是魔族们的国家看一看的,毕竟那里可是所有人类,不,所有智慧种族都向往的地方。额,这个所有指的是所有一流种族以下的种族。

    德克士的左手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着,右手正用叉子插起一块肉往嘴里送。巴克帝国的传统早餐值得就是大鱼大肉,由于帝都属于海滨城市,所以早餐餐桌上各种海鲜也是很常见的。就比如被德克士插在手上的这块鱼肉。

    这是一种名叫蓝枪鱼的鱼,不过不是地球上的那种金枪鱼。在外形上这玩意儿比较像是剑鱼,在口感上则比较像鳕鱼。海鱼大都没有刺,所以吃起来特别方便。德克士前世生活在内陆,小时候吃的都是淡水鱼,特点就是刺多,因为不怎么会吃鱼,经常扎嘴卡喉咙,所以幼年的德克士其实是非常讨厌吃鱼的。直到他妈给他做过一顿带鱼之后,他才对鱼类这种食物的印象有所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