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四章 哟,郡主!-《原来我在小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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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问道:“小桃,晴雨山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可以上马提qiāng驰骋沙场的壮士?”

    堪舆图上,陈弼标注的是两千五百。

    小桃掰着指头算了算,“所有人加在一起,大概得有一万余人,能跟随将军上阵杀敌的嘛,最少也得两千五百人吧。”

    齐平川点头,自耕自种,四五人养一卒。

    屯田养兵的超完美状态!

    当然,如果一个王朝四五人养一卒,基本上都得完蛋,再牛逼的王朝也达不到这个水准,十户养一卒已是强国姿态。

    在议事厅落座,小桃又去泡茶。

    裴昱有些不解,问道:“你就不担心陈歆慕被梁思琪拉过去,又或者被尖獠死士杀了?”

    齐平川摇头不语。

    总不能告诉裴昱,我知道作者君不会把陈歆慕写死吧。

    忽然眼咕噜一转,望向裴昱,“考虑下?”

    裴昱莫名其妙,“什么?”

    齐平川笑得很贼,摸着没几根的青涩胡须,眼神更贼,“我家商有苏那边肯定没有意见的,我也是没意见的,就看你了。”

    跟大爷混,保你吃香喝辣的。

    观井天下,找不到比我齐傲天更粗的大腿了!

    裴昱哭笑不得,这货该不会真想收了自己做小吧,他不是很怕商有苏么,没好气的道:“做梦嘛你,我的意中人,不是权倾天下的帝王将相,而是一剑天下跪的人间剑仙!”

    要让这货知难而退。

    话说,这货老是盯着自己的胸看,男人啊……就喜欢这二两肉。

    齐平川哈哈一笑,“这可是你说的!”

    帝王将相,不难。

    人间剑仙,不难!

    要是连这点爽感都没有,作者君还写个屁。

    门外匆匆进来一位短襟汉子,腰间配了把刀,面目方正满脸虬须,闷声闷气明知故问的道:“谁是齐平川?”

    齐平川起身,“我是,你是……”

    汉子倏然拔刀,“我打死你个软蛋,就你也配为齐将军他老人家的孙子?”

    一言不合就开干!

    齐平川莫名其妙躲过迎头一刀,怒道:“我不配谁配,老子拳打周兴脚踢魏持山剑劈张雪迎,哪一点不配?再说,那你怎么不去打死陈歆慕,他又哪点配为陈玉楼老将军的孙子。”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汉子收刀归鞘,思忖一阵,认真的点头,“有道理,陈歆慕确实该打!”

    转身就走。

    来的快去的洒脱,留下齐平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货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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