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端的是霸气。 实际上心里慌的一批啊。 手中这柄细剑哪里是太祖御赐的佩剑,那柄佩剑早在“齐平川”父亲手上就不知道遗落在何处,这柄剑就是小萝莉前段日子给自己的。 不,是卖给自己的! 为此私房钱被小萝莉拿去买了各种朱钗,自己反而犯贱的有种小幸福。 闻言面无表情的道,“我不为难你们。” 麻杆打狼,两头怕。 齐平川是害怕对面有个识货的看破自己色厉内荏,对面是害怕那个万一…… 倒也达成了目的。 大牢内,周兴听到那名缇骑的禀报,脸色一变:“看清楚了,真是太祖那柄佩剑‘挽霞’?” 那名缇骑有些畏惧的缩了缩,“属下不曾见过那柄御剑。” 谁不怕周兴? 周兴唔了一声,没有怪罪他,点点头,“当年确实有这么一回事,我听陆指挥使偶尔提及过,无妨,让他进来便是,是否真是那柄挽霞,我亲自验证。” 缇骑领命而去。 周兴起身,负手来到瓮前,笑意阴森:“陈县令,真不认罪?” 瓮中,清水已血红。 水面飘着辣椒面。 陈弼被五花大绑后丢在水里,满身血肉翻卷。 十指上,已没有一块指甲。 胸口,背上,大腿上,更是被涮的没有了一块完整肌肤,露出触目惊心的血肉,血肉便似一块耕田,铁刷似扒犁,交错纵横着沟壑。 虽然浸泡在瓮中,血肉上依然沾着不少辣椒颗粒。 此刻长发凌乱脸色雪白,奄奄一息。 就算是见过无数大场面的周兴,也由不得不暗赞一声。 剔甲,陈弼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涮肉,陈弼只是闷哼。 涂抹盐和辣椒面,陈弼痛的浑身颤抖仰天咆哮,几次昏死过去,又几次被泼醒继续承受酷刑,然而从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哀嚎,也没有求饶。 陈弼这个被杀鸡骇猴惊得呕吐的读书人,竟然亲身承受了这些酷刑。 好硬的骨头! 周兴第一次见到这样不可思议的人。 还是一位读书人。 陈弼已经没有力气抬头,几乎是用尽最后的力气啐了一口,“我陈弼,自认无愧天地,上不愧君王,下不负黎民。读书一生,无所得尔,唯一身青气!” “何罪之有!” 先前我陈弼确实惧怕你之酷刑。 但今日酷刑加身,我陈弼才知晓一件事:读书人的脊梁,有的很软,但有的很硬! 可承江山。 可担日月。 我陈弼,是后者! 读书人,读圣贤书而养浩然气,生铮铮铁骨!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