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三章 愚者的智慧-《诸天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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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域东面山脚下的大胸弟是珀尔修斯,现任阿戈斯女王安德洛墨达的丈夫,简称王的男人。
在罗素离开之后,一家四口便过上了衣食不愁的富裕生活。
珀尔修斯除外。
作为宙斯的儿子,太阳神、战神的弟弟,他身世显赫,在阿戈斯只有他欺负别人,别人笑着被他欺负的份儿。
混吃等死的日子十分枯燥,经历过一次紧张刺激的冒险,珀尔修斯无法适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安逸生活。
还有,不知是婚姻使爱情变质的缘故,还是宙斯的血脉作祟,才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蜜月期都没过去,珀尔修斯就觉得老婆不香了。
世界那么大,他想出去溜达溜达,最好是在罗素身边。
没错,这孩子想哥哥了。
在罗素声音传遍世界的第一时间,珀尔修斯便穿上羽鞋,想要直奔圣域和大哥见面。
没能成功,被安德洛墨达女王阻拦。
女王的意思很简单,太阳神是阿戈斯城邦的信仰,珀尔修斯可以去圣域,但必须带上一支仪仗队,以示对信仰的尊重。
珀尔修斯排斥这种安排,害怕会因此和罗素的关系变得疏远,受智商限制,他无法将潜在想法表达出来,捂着耳朵摇头,一个劲儿说着不听不听。
无奈之下,女王使出对宙斯血脉的必杀大招,拉着珀尔修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点在卧室。
效果出类拔萃,但持续时间太短,最终的结果是女王沉默,珀尔修斯一个人走出了卧室。
也因此,珀尔修斯耽误了一些时间,没能最快赶到圣域。
也不能说慢,他有羽鞋可以飞行,还是第一个赶到圣域的人。
望着蔓延而上,不见尽头的石阶,珀尔修斯双目微眯,谨记罗素的教导,踏着羽鞋直飞天空。
罗素:珀尔修斯,你要记住,能花钱解决的事,就不要动脑子,能秀肌肉解决的事,更不要动脑子。
罗素的意思是,不怕别人动脑子,就怕珀尔修斯动脑子。
珀尔修斯动了下脑子,参照罗素的日常,理解为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
他有羽鞋,为什么要用脚爬台阶?
啪叽!
一声闷响,珀尔修斯呈太字型趴在地上,身躯沉重仿佛压着一块巨石。
羽鞋无法承受珀尔修斯现在的体重,这让他十分后悔,奋力站起身后,想念王宫花园里养着的黑色天马。
他寻思着天马速度不输羽鞋,天赋是抗压能力极其强大,如果是它,肯定能承受这股不能承受的重量。
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珀尔修斯遥望山巅尽头处,咬牙迈出第一步。
行走之间,步履艰难,豆大汗水顺着脸颊流淌,好似落石般打在台阶上。
老实人有一个优点或缺点,死心眼、一根筋,脾气倔到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他扛着强大压力,一次次抬脚,缓缓挪向十二宫的第一宫——白羊宫。
……
太阳神殿中,艾娥挥手撒开一面水镜,看着大口喘息却不知放弃为何物的珀尔修斯,面露些许钦佩。
那感觉她尝试过,一般人别说顶着压力前进,忍耐都做不到。
“罗素,试练的难度是不是太高了?”
艾娥颇为担忧:“珀尔修斯是半人半神,身体天赋远超普通人,他都步履维艰,其他人能通过考验吗?”
“不,针对每个人施加的压力都不一样,我要的是不屈的信念和意志,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身板。”
罗素说完,补上一句:“还有,珀尔修斯身上的压力,是我施加在你身上的十倍。”
“十倍!?”
艾娥更加惊讶了:“什么意思,是珀尔修斯的身体素质太强,压力不够无法检测他的毅力,还是你纯粹想要刁难他?”
“纯粹刁难他!”
罗素叹了口气:“圣斗士是高危工种,说不定哪天人就没了,我可不想害那什么公主守寡。守寡也就算了,要是她生出一个半人半神,还是珀尔修斯的兄弟,那才真叫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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